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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续)# 日子依然过得很艰难,村里的队长给女儿凤霞介绍了一门亲事,是一个叫二喜的好小伙儿。二喜不嫌弃凤霞是个聋哑人,或许是因为二喜本身也是一个残疾人吧!本以为日子会慢慢好起来,可是凤霞在生产的时候因为难产大出血,生下苦根后再也没能醒过来。
女儿凤霞死后的三个月,饱受命运摧残和病痛折磨的老婆家珍也死了,家珍临死的时候对福贵说:“有庆,凤霞是你送的葬,我一想到你能亲手埋了我,我就安心了。这辈子快过完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
从此,福贵、二喜和有庆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四年之后,女婿二喜干活时被水泥板砸死,似乎命运的巴掌只会对着苦命的人啪啪抽打,福贵只能独自带着外孙苦根生活,他常常说:“有了苦根,人活着就有劲头。”
小说的结尾,我本以为命运会垂青一次已经垂垂老矣的福贵,至少在他死的时候,有个给他料理后事的人,可我错了,生活给予他的磨难还未曾停止。有次苦根生病了,这个因为生活窘迫连豆子都没吃过的孩子,第一次对爷爷提出了一个想吃点豆子的要求,福贵给苦根煮好豆子以后就下田劳作了,当他结束了一天得辛苦回到家时,他唯一的亲人,也是他活着的劲头的苦根死了,因为吃多了豆子而被撑死了。
福贵很伤心,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自己到老却孤苦伶仃,可他又觉得很踏实,家里的所有人都是他送的葬,全是他亲手埋掉的。当然,他也安排好了自己的后事,他给自己的枕头底下压了10块钱,最后谁给他收尸,钱就归谁。再后来,福贵攒了钱买了一头老牛,给它起名福贵。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读完这本书,很多人都觉得福贵太苦了,仿佛那一整个时代所有的苦难全部都堆砌在了他一个人身上,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去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的苦难里充满了幸福和快乐,或许是父亲死之前的那一番用心良苦的对话,是母亲常说的那句“只要人活的高兴,就不怕穷”,是从娘家跑回来的妻子家珍一生的无怨无悔,是那年的学校运动会上,儿子有庆赛跑得了第一名,是全家宁可饿死也再不将女儿凤霞送人的坚定,是胸带红花的二喜迎娶凤霞那天的红红绿绿和锣鼓声声。
是啊,心里有许多苦的人,只需要一丝甜就能填满。而正是这一丝甜,便是足以让福贵活下去的意志,在这个残破不堪的生活里,破土而生,而恰恰是这种活下去的意志,也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
作者余华说:“《活着》里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为什么每一个人都应该去读一读苦难文学,因为我们的一生,就是一个从无到有,再到无的过程,生命最终会把我们拥有的一切,一件一件的收回,我们把这个过程称之为苦难。
而余华说:“《活着》这本书就是写人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这就是活着该有的力量,也是这本书给我们的力量”
最后,跟大家分享一下这本书韩文自序里的一句话,来结束今天的阅读,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展开全文
#《活着》读后感(一)# 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的戏剧。命运残酷,悲痛沉重,然而生命如花,只有活着的意志,才是人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这是一本打开就合不上的书,依旧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是2014年的时候,当时的我住在公司单身宿舍,一个周五的晚上,我翻开了放在床头很久的这本书,本来以为在翻上几页之后会觉得无聊而放弃,但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熬了一整个通宵,在第二天早晨7点的时候,我读完了这本书,整个过程我没有感到一丝睡意,书中的内容太过于震撼,让我一个农村长大的人,在面对书中的苦难和磨难的时候,我都感到特别压抑。
而恰恰也是这本书,让我合上它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都不敢再打开它,因为无法面对那样的苦难,命运的不公可以在一个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而这个人,需要多大的心脏和超乎常人的意志力才能在承受了这么多命运的摧残之后,依然乐观的活着。
余华在这本书中,没有用到一个华丽的词藻,可偏偏那些质朴的文字却让人更加心生敬畏;文字本身是没有温度的,可偏偏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冰冷的让人颤抖。
小说的开篇,作者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到,在我年轻的时候,因为喜欢收集乡间民谣而经常奔走于各个乡村之间,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位老人。这位老人在田里正开导一头牛,因为这头牛或许因为疲倦,低着头伫立在田间,以消极的姿态抵抗着繁重的劳作。而这位老人对着这头牛说道:“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快走,快走。”而疲倦的老牛在听到老人的话之后,仿佛知错般的抬起头,拉着犁往前走了,牛在走,他在唱:“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或许是老牛也受不了他的不要脸,走着走着又慢了下来,他又开始吆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一头牛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称呼,我好奇的跑过去问问。这位老人告诉我这头牛叫福贵,就一个名字,我怕它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在耕地,心里就平衡了,耕田就有力了。听到这么有趣的解释,我饶有兴趣的跟这位老人聊了起来,老人开始向我讲述了自己。
小说的主人公,徐福贵,当年他爷爷是村里很大的地主老财,有三百多亩地和三座大宅子,福贵和他爹年轻的时候一样,是村里有名字的败家子,他爹败掉了他爷爷的一百多亩地和两座大宅子,而福贵将他爹的二百多亩地和一座大宅子败了个精光。在赌桌上被龙二设计下套,每次输了就欠账,等到最后一次,龙二不给他欠了的时候,福贵才知道自己已经输光了所有。无奈之下,他们一家人搬到了茅草屋住了下来,他的父亲也受不了打击,几天后撒手人寰,这是他第一次失去亲人,而在不久后的几天,他的老丈人因为觉得他丢脸,带走了他的老婆家珍,只剩下女儿凤霞和他的老母亲。
从此以后,家道败落,他向生活低了头。找到龙二租了五亩田,开始学种地,他的老婆听到他洗心革面后也高兴的跑回来跟他过日子,似乎一切开始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往往悲剧总是出现在你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福贵的母亲病了,他去县城请郎中,却碰上了国民党抓壮丁,他被拉去冲了军,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的人生又一次发生了巨大的转折。在战火和硝烟的两年里,福贵看尽了生命的渺小,所以更加明白活着的可贵。九死一生之后,他又回到了家里,此时他的母亲早已去世,只剩下家珍独自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度日,他的女儿凤霞因为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三岁的儿子却还不认识他。回到家的第一个晚上,福贵怎么也睡不着,他一会儿摸摸自己的老婆,一会儿摸摸两个孩子,一遍一遍的说道我回家了。
回家之后不久,就搞起了土地改革,福贵分到了五亩地,而曾经下套设计福贵的龙二被定性成了地主,因多次拒绝上缴土地而被枪毙。枪毙龙二的那天,福贵也去了,当龙二看到福贵的时候,大喊着:“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这句意味深长的话将福贵吓了个半死,此刻,命运的无常却成了活下去的希望,他对自己说:“这回,可要好好活了。”
但命运,早已经习惯了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任性,它的老婆又患上了软骨病,慢慢的丧失了行动能力,他十三岁的儿子在学校给因为难产失血过多的县长夫人献血时血被抽干而死。而这位县长正是跟他一起被充军的时候的好友春生,他抱着儿子的尸体回家的时候对春生说:“春生啊,你欠了我一条命。”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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