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句是汉语最短小的诗体。在今天的理解中,绝句在短短四句中,就要营造一个完整的意境,是很需要技巧的。
从汉代开始,乐府里一直有四句的小短歌,确实是在四句之间就能说明白一件事。后来的唐诗中,也不乏四句的名篇。但是今天的我,看到四句的唐诗,特别是四句的初盛唐诗,却经常不敢直接管它们叫“绝句”,更不敢高谈阔论它们的结构如何精巧。
因为,我老觉得这些诗不一定是完整版。
请先搁置我的这些奇谈怪论,我们一起来重新欣赏一首我们从小就很熟悉的诗 ——骆宾王的《鹅》: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我们今天觉得这首诗很好玩。一个是音节好玩,开头这里怎么是“鹅鹅鹅”,好像是那种说不利索话的小孩子,看见大鹅了,着急了,指着那鹅说:“鹅!鹅!鹅!”一个是色彩好玩,“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个颜色对比,特别适合画成儿童画。还有一个原因,是据说骆宾王写这首诗的时候才七岁,可以鼓励小朋友好好学习 ——最后这个原因,小朋友是无论如何不会觉得好玩的。
今天的我重新来看这首诗,首先注意到,后面的这两句,是一组非常工整的对仗句。这两句的写法,体现出齐梁体的很多特点。首先是非常华丽,虽然写的就是一个鹅,但是色彩设置上非常鲜艳,大红大绿的,这是一种齐梁式的审美。齐梁的审美,很多时候跟小孩子的审美是一样的,越鲜艳越好。其次是特别注重形象。齐梁体非常重视写事物的形象,很多时候甚至都忘了表情达意了,但一定要把一个形象“拍”给你。我们看这里,很明显写的是鹅的形象。
这两句的句子结构,也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六朝五言诗的句子结构。我们今天一般管它叫“二一二”句式。最典型的“二一二”,就是用一个两个字的名词做主语,一个字的动词做谓语,再用一个两个字的名词做宾语。这其实是一种非常笨的句法,方方正正的,好像大象走路一样,一步一步的,很扎实。这种句式的好处是非常过瘾,就好像吃大块肉一样,料很足,尤其是特别适合表现形象。缺点是如果几个“二一二”连在一起用的话,缺少变化,会让人觉得压抑。唐人管“二一二”连用叫“长撷腰”,视为一种诗病。多用“二一二”句式,是初学者容易犯的一种毛病,也是六朝人容易犯的一种毛病。
初唐的诗,还是齐梁体,这是一种自然的继承。可以想象,像魏徵他们那代人,在唐朝建立的时候已经三十多岁了,他们的诗学早就定型了,跟南北朝晚期的诗不会有太大差别。不过,初唐跟初唐也不一样,因为初唐有一百多年,前后有四五代人都可以叫“初唐人 ”。像骆宾王,就是唐朝的第 三代人中比较年长的,类比当今的话,就相当于 70后。他是完全在唐朝成长起来的,所以他跟魏徵那代人必然有很多不同。
不过,之前的两代人,都不曾创造出一种属于唐朝的诗风,骆宾王小的时候,应该还是会老老实实地学写齐梁体。等他长大了,将由他这代人为唐诗开创出很多新变。
骆宾王能写出“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也是跟齐梁体的底子分不开的。
不过,骆宾王七岁的时候,就把齐梁体写得这么好了吗?他真的在大喊“鹅鹅鹅”的时候,就能一开口念出这么漂亮的对仗句吗?而且,这首诗写的还是很日常的鹅。这倒也不奇怪,齐梁时代也已经发展出了写日常生活的诗。典型的齐梁体虽然是写宫廷的富贵生活,但是天天金的玉的,很容易就写腻了,所以齐梁诗人也会把眼光投向日常,写写像鹅这样的家禽。不过,一般是写诗很熟练的老头子会这么干。
我们老觉得,小朋友写作文,应该从身边的事写起。其实,写身边的事是非常难的,要很熟练的笔才能写。我们现在一来就让小朋友写“我的爸爸”,以为好写,其实,“我的爸爸”是最难写的,要老头子才能写“回忆我的父亲”。小朋友不应该写“我的爸爸”,小朋友应该写“大闹天宫”。小朋友写东西,就喜欢写现实生活中没有的,特别热闹,特别贵的东西,也就是浪漫主义题材。在我看来,“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不像小朋友能有的观察,倒像老头子的游戏笔墨。
包括前面的“曲项向天歌”五个字,也非常老练,看起来非常有写作经验。
再说,鹅这种家禽,虽然日常,在中古的时候却也不失为一个风雅的文化符号,因为王羲之就喜欢鹅。王羲之喜欢鹅,是一种风雅,那么后来的人吟咏鹅,也会是一种风雅。知道追步这种风雅的人,也不大像是七岁的孩子。
那么,到底是谁最早说的,这首诗是骆宾王七岁时候写的呢?是康熙年间编定《全唐诗》的曹寅。清朝的人,要怎么才能知道初唐的一首诗是作者几岁写的呢?
《全唐诗》是不注明出处的,不知道编者是从哪知道这个信息的。或许,编者是从欧阳修的《新唐书》获得的灵感。《新唐书》里提到,骆宾王七岁就会作诗。但是,骆宾王七岁时候作的诗,就是这首《咏鹅》吗?并不一定。
再说,宋朝的欧阳修,又怎么知道初唐的骆宾王几岁会作诗呢?
我们今天看到的很多唐朝人的故事,其实最早都是宋朝人说的。宋朝人说的是不是真的呢?反正比我们说的真,但并不保证是真的,不保证没有掺进去宋朝人的理解和想象。我们今天看到的唐人轶事,其实都是透过了宋朝人的滤镜的。宋朝的时候,书比唐朝便宜了,文化下移,读书的人相对多了;读得起书的孩子也就多了,神童也就比以前多了;神童的故事讲多了,就形成了某种套路了。像“七岁咏某某”,很像是一种民间传说的固定说法。杜甫说自己七岁咏过凤凰,那首诗也没有留下来。然后后世又冒出来一个骆宾王七岁咏鹅的说法,这也太巧了吧。
后来神童“通货膨胀”,闹到什么都非得是七岁咏出来的才厉害。其实,这样一首诗,就算是老头子写的,也很厉害。
这首诗在形式上,还有一点奇怪。我说这首诗是齐梁体,那么标准的齐梁体,应该都是五言,但是这首诗第一句,来了个“鹅鹅鹅”。这个“鹅鹅鹅”,不是真的小朋友说不利索话,而是歌行体的一种句式,表示一种呼唤,也是歌行体节奏自由的一种表现。我们说歌行,一般是指七言的那种,但是实际上,汉朝的歌行是五言的,这种五言的歌行,到李白那个时候还在写,再往后就少了。
不过,要说这首诗是歌行,这也太短了。
我们再看,这首所谓的“绝句”,是用对仗句收尾的。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因为用对仗句收尾,操作上难度很大,容易收不住。可是我们发现,初唐的绝句,用对仗结尾还是挺常见的。这是为什么呢?是说初唐的人本事格外大吗?
你有没有想过,有这样的可能:你看见的唐诗,是假的唐诗?我的意思是,你看见的唐诗,不是作者写出来的原貌。
骆宾王的时代,还是手抄本的时代,那时候印刷术还没有广泛应用,书还是手抄的,而且是抄在卷子上。所以说,唐诗的每一个字流传下来,代价都是高昂的。代价高昂,就意味着,能不抄就不抄,抄一首诗不一定要抄全,稍微可抄可不抄的,就不抄了。一首诗很可能只把最好的那两句抄下来,不用把整首诗都抄下来。
唐宋时期有很多类书,我们今天看到的唐诗,很多都是类书保留下来的。
这种类书引诗,往往不是引全的,而是只引那最有用的两句,还会偏向于引对仗句。
这样,一首很长的诗,可能只被类书引用了四句。后来这整首诗丢了,我们就会以为类书里引的那四句就是全诗。又因为类书喜欢引对仗句,所以引的这四句大概率是用对仗结尾的。如果你看见一首诗,特别是一首初唐诗,是用对仗句结尾的,要想到一种可能性,就是这个结尾不是真正的结尾。也许,骆宾王这首《鹅》,是一首比较长的歌行。一开始是一个三言句,后面是几个五言句,再往后还有呢,也可能全是五言,也可能还有七言。对仗的这两句,只是它的第三句和第四句,并不是它的结尾。只是某个类书,或者某个唐人轶事的笔记,就截了这四句,就截到这儿了。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这么短的一首诗,还要拿个“鹅鹅鹅”起头,摆出一个大歌行的阵势来。
骆宾王学齐梁,已经没有那么老实了。他不像前两代人,只会摁着五言写,他已经能写好多七言歌行了,一写就写好长。对他这代人来说,写歌行就是一种复古行为,把爸爸和爷爷都不会的传统艺能重新捡起来。如果《鹅》真的是一首歌行的话,那这应该是他的一首复古的作品。只不过,因为他从小学的就是齐梁的那一套,所以还会带出来一点齐梁的句法。
总之,不能因为这首诗有童趣,就认定它是作者七岁时候写的;也不能因为这首诗现在只有四句,就认定作者写它的时候就只有四句。这种时候,虽然我们没有证据,不能写论文说,这首诗是不全的,但是至少,你在写论文的时候,不要把话说得太满,不要说这两句就一定是这首诗的结尾,不要拿着这首诗说,绝句的艺术怎样怎样,因为作者写的时候,不一定是按绝句写的。
我并没有说,这首诗一定不是绝句,一定不是少作,只是觉得,这里面还有疑点。
那么,我说了这么多,完全都是臆想吗?有没有例子证明,唐代确实有类似的情况呢?有的。
比如,《全唐诗》收了刘长卿的一首“古体五绝”,题为《听弹琴》:
泠泠七丝上,静听松风寒。
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
看起来,非常的神完气足,又留有无限的遐想空间,简约而高古,言有尽而意无穷,达到了很高的艺术境界。
然而,《全唐诗》转头又收了刘长卿的一首五言古诗,《杂咏八首上礼部李侍郎 ·幽琴》:
月色满轩白,琴声宜夜阑。
飗飗青丝上,静听松风寒。
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
向君投此曲,所贵知音难。
可以看到,中间的四句,跟刚才那首《听弹琴》大同小异,只有“飗飗”和“泠泠”的区别。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说,刘长卿太喜欢这四句了,拿绝句写了一遍,又拿八句的五古写了一遍?应该不会。
或者,有没有可能,有好事者在五绝版的基础上,加头加尾,伪造了一首五古?也不太可能。因为八句版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指名道姓地说了诗是送给谁的,而且还是组诗中的一首,另外七首也都还在,前面的头、后面的尾,也都衔接得很合理。
更大的可能是,有一位抄书人,在这一组八首诗里,只喜欢这一首;在这一首里,又只喜欢中间四句,然后就抄下来了;因为题目毫无诗意,太长太麻烦,所以也没有把题目抄下来。后人看见他抄的这四句,以为这是一首独立的诗,也不知道前因后果,就擅自给取了个“听弹琴”的题目。
不得不说,精简后的四句版,确实比原来的八句版更有古体诗的韵味,拥有了独立的艺术生命。但如果你拿着四句版大谈特谈,古人的留白艺术有多么高妙,刘长卿也是禁不住你夸的。因为在刘长卿写的时候,“今人多不弹”明明并不是结尾。诚然,“今人多不弹”做结尾更好,但是很可能,刘长卿只想拿这句当一个过渡,甚至不觉得这里出彩。
还有一个更有名的例子,生动地说明了某些对结的“绝句”是怎么来的。
宋人计有功编纂的《唐诗纪事》里说,盛唐诗人祖咏在参加科举考试时,拿到的诗题是《终南山望馀雪》,他写了四句就交卷了:
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
林表明霁色,城中增暮寒。
考官问,你这是怎么回事啊?祖咏高冷地说了两个字:“意尽。”想说的意思说完了,不用再往下写了。
仅就这四句而言,“意尽”的评价是很恰当的。短短二十字,不仅意境全出,而且很好地诠释了题目。第一联散句,点破地点“终南”、动作“望”。并进一步诠释:“终南”的样子是“阴岭秀”,靠近长安的北坡,山势秀美;而从远“望”的视角来看,可以看到高高的山顶上残留着积雪,覆盖着积雪的山顶,高出浮云之上。因为是远望,才能看得这么全。在写山高的同时,把题目中的“雪”也带了出来。第二联对仗。出句写山林的情况,晴空下皑皑的积雪,让寒气中的终南山显得格外明亮。对句写长安城中的情况,终南山的雪色,好像让长安城的傍晚都变冷了。这是写终南山离长安很近,点出终南山的特点,而且是就着“雪”来说的。终南山近到这种程度,连终南山上的雪都可以让长安变得更冷,这个角度是很新的。这一联很好地写出了,终南山既有山林的疏野,又不远离都市的繁华,确实把终南山的清高与华贵都写尽了。
顺便说一个小问题,《唐诗纪事》记载的这个题目是错的,“馀雪”应该是“残雪”。唐代的试律诗,需要从题目里选一个字做韵脚,“终南山望馀雪”六个字里,没有这首诗的韵脚,如果有个“残”字,就是这首诗的韵脚了。清人宋宗元在《网师园唐诗笺》里,说这首诗“写‘残’字高浑”,意思是这四句把题目中的“残”字写得很好,说明宋宗元看到的版本是“残雪”,这个版本应该是对的。
按照唐代试律诗的要求,考生应该写一首排律,最好是十二句。如果按《唐诗纪事》的说法,祖咏写了四句就交了,这也太狂了。如果死抠今天的文体定义,祖咏甚至写的文体都不对,人家让你写排律,你竟然写的是绝句。
实际上,我们仔细看看就知道,这四句,是一首排律开头的四句。祖咏至少在下笔的时候,是在写一首排律,并没有决定要写一首绝句。如果祖咏真有那么狂的话,他可能是写完“城中增暮寒”之后,觉得自己写得太好了,特别是把题中应有之义说尽了,所以决定这首排律到此为止,有两韵就足够了。那么所谓的“绝句”,其实是一首超短的排律。
但我觉得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祖咏跟我们一样,是不那么狂的普通人。他其实是老老实实地写完了一首排律,因为前四句写得太好,被大家传阅。可能后面的句子不像前四句那么精彩,而前四句又恰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意境,也完美地解释了题目,所以,大家都倾向于只抄录、背诵前四句。没过多久,这首排律就只剩下前四句了。当有不明真相的遥远受众问起“这首诗为什么只有四句”的时候,就有人编了这么一个故事。
也就是说,有些对结的四句诗,可能是排律被岁月剥蚀后遗留下来的残迹。你可以相信这是全诗中最优秀的四句,是可以独立行世的四句,但作者当初真的没有“我要写一首绝句”的意思。称对结的四句诗为“绝句”,需要谨慎。
唐诗名篇中,对结的“绝句”还是不少的。一旦接受了这样的设定,我们再去看这些诗,可能感受就不同了。
这也提示我们,“意尽”二字,是写诗应该追求的境界。一首诗如果四句就“意尽”了,就不必硬撑着再写下去,再多写,也都是浪费,大家记住的还是那四句。我们写绝句,只需要追求意境上的圆满,不一定刻意追求语气上的结束感。只要把好句子写出来就够了,如果觉得没写完,我们可以假装这是从一首长诗里掉落出来的,而不需要真的凑出一首长诗来。这样的不完美感,或许恰恰是绝句的艺术魅力所在,也就是一直以来常说的“留白”了。